前面说的靠谱,后面的拒绝医闹不实际。医闹这个词发明于何时我没去考证,但有医闹似乎是肯定的,也或者说这是一个社会现象,但从你的描述情况来暂称不上医闹,而称为医疗纠纷更为合适,医闹确实也要不得,这和现在金钱至上,和某些人的不作为有一定关系,也和法律不够健全有关系,我们作为底层医生,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也是减少医闹的措施之一吧。
1、如何处理医闹?
根据你的简单描述,患者已经死亡,患者家属正处在悲痛状态,悲伤心情可以理解。愿逝者安息,生者生活仍将继续,但从你的描述情况来说,暂称不上医闹,而称为医疗纠纷更为合适。当前社会,医患关系仍处于紧张状态,而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医患之间的彼此信任问题,很多患者或家属认为,医生就是救死扶伤的,病人交给医生后,就应该得到最好治疗,并且能够治疗好,恢复如初。
但医院的医生并非万能,很多患者的病情是因人而异,医生一旦治疗不好,就会引起患者家属的不满,甚至因患者死亡事件而引起医闹或者医疗纠纷官司,人生在世,不可能不生病。但很多时候,所生的病都是一些头痛发热,感冒等一类的普通常见病,而患上癌症这类属于重大疾病,虽然科技发达,医疗水平有所提高,但这类病仍属于难以治疗之症,也并非医生通过手术就能完全治疗好的,责任也不能完全推给医院或者医生。
患者在准备手术前,直系亲属必须有签字,这在任何一家医院,做任何手术都要签字的。而手术后造成患者死亡的,患者家属在悲伤的情绪下选择和医院闹,纠缠医院和医生,当时的心情大家都能理解,但希望家属在冷静下来后,能够为了更好的维权,应该及时聘请律师,并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这样也会最大程度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下一步的医疗事故赔偿也是有理有据、合理合法,
如果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显示,医院有主要责任,那么医院要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化解纠纷。如果无责任,医院处于人道考虑,也要适应的进行安抚工作,如果医疗鉴定结果显示,医院无责任。而家属因患者死亡,对其医院或者医生实施医闹,造成严重后果的则需要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至于家属提出要医院领导出席葬礼并道歉,以你所描述的情况来看,该要求难以实现,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责任划分。
2、应不应该建立医闹黑名单?
医闹这个词发明于何时我没去考证,但有医闹似乎是肯定的,也或者说这是一个社会现象,凭心而论,历史一直是在优胜劣汰之下前进的,社会制度也一样,很多不合理的现象逐渐被合理的规则取而代之,就连贫困这个固疾也在不断得到改变。让人唯一感觉一成不变的,甚至越变越不合理的现象就是医院,就我们国家而言,几十年的改革开放改变了很多东西,贫困的变得富有了,上不起学的儿童少了,看不上病的人少了,但那是国家的医保政策改善了这种状态,单从医院方面看,医院已不是救死护伤的机构,他们是索命鬼,讨债鬼。
我们经常看到,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因为其中一个家庭成员突然患了一种严重的疾病,接下来就是这个家庭的灾难,动辄几十万元的医疗费用,就算命救下来了,那么这家人往后就要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了,更有甚者,一家人耗光了积蓄,砸锅卖铁,最后落得个人财两空。医院本应该是拯救人类的地方,但现在的医院却是个极为恐怖的地方,耗光家财保住性命的算是烧了高香了,人财两空的人上哪里去诉苦?我所说的是医院本来不应该是这种暴利行业,他们应该以人为本,以救死护伤为业,可现在是什么状态?药卖到成本的几十倍上百倍,手术费惊人,就因为人命无价医院就可以这样收钱吗?医院何时可以为病人或者为生命考虑考虑,不要把医院作成比毒品还暴利的行业?至于医闹,总是有原因的,因为目前我看到的最不合理的社会现象就是医院,让人如梗在喉,
3、如何看待医闹问题?
其实我真不想回答这个问题,我个人觉得应该现在公正公平的立场看待这个问题,医闹怎么说呢,作为医生我很痛恨,但是如果自己作为病人看到某些人不作为导致病人的伤亡又觉得也很理解,每个人都有犯错误的时候,我们作为医疗工作者应该尽量多一些爱心,多一些关心,多一些耐心对待病人,就像自己到上级医院看病时不也希望医生多给自己一些关心和照顾?但是医闹确实也要不得,这和现在金钱至上,和某些人的不作为有一定关系,也和法律不够健全有关系,我们作为底层医生,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也是减少医闹的措施之一吧。
4、自学医者免费诊病治病,靠患者捐赠维持生计和诊所运转,但拒绝医闹你会接受吗?
前面说的靠谱,后面的拒绝医闹不实际,医闹是医生自己的错。避免医闹靠自己,无法拒绝的。首先,你必须确保不出医疗事故,否则你就不要瞎治病!人命关天,不是儿戏,第二,你想变个法子来收钱,这很好。不收钱的事,是无法持久的,不过,捐赠的事,还是别做梦了。病人会向你讨,向你要,向你骗,就是没人给你娟,过河拆桥,代表人心。
5、山东治理医闹标志性事件,向医闹妥协的医院领导全部处理,医院被讹的赔偿追回,你怎么看?
还原一下官方的报道:是以腰椎病入住惠民县人民医院的沙珠邢村村民刘吉玉住院过程中突发急性心肌梗死,经院方长达数个小时的积极抢救无效于2017年6月14日宣布死亡,事件发生后医院两个分管副院长第一时间与患者家属及子女进行沟通,但患者家属及子女极力反对走法律程序,极力要求协商解决并提出高额赔偿。这是事情的大背景,在这里我是支持相关部门的处理,
因为医院已经尽到了救死扶伤的责任。奈何患者情况严重,无力回天,在这里医生是尽责的。而家属即使有异议,院方也说了可以走法律程序,但是家属反对走法律程序,极力要求协商解决并提出高额赔偿,在这里把一个人的生命作为买卖,我实在感到厌恶。而且协商未决的情况下,强行用大卡车堵住医院门口,严重影响了患者就医,医生救人,致他人生命于不顾,
在这医院的处置方法也欠妥,如果自己本身没错,为什么要妥协呢?完全可以报警,走法律程序。本身没错反而认错发生在医院这种公共场所实在让人无法接受,用纳税人的钱为莫须有的错误买单,置法律为旁物,我支持政府部门的处置意见,在这里话外说一下,其实在医患关系愈加紧张的今天,一定不要尔云亦云,虽然有些医生没有那么尽责,但是大部分医生还是承担着救死扶伤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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