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也很需要技术,在打的时候要用板子的上三分之一打,用板面打在犯人身上。行刑人一棍子打下去,再顺势一勾,尖利的倒勾就会从受刑者身上扯出一大块肉来,而且一打就是几十棍,可以把犯人打得血肉横飞,你说疼不疼吧,一次是正德十四年的“谏南游”事件,前后两次共打了168人,其中打死15人;一次是嘉靖十四年的“争大礼”事件,一次性就打了134人,其中打死的有17人。
1、古代公堂打人,为何只打屁股而不打别的地方?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文化进程里,“屁股”,似乎一直受到古代刑罚的青睐。林语堂的文章《论踢屁股》里面曾写道:中国社会只有两种阶级——踢人家屁股者,及预备屁股给人踢者,而我们经常会在电视剧中听到这样一句话:“拉(拖)下去,重打xx大板!”这重打的部分,即指屁股以及屁股的延伸部分。那么古人为何会选择打屁股作为主要刑罚而不选择其他部位呢?原因有二,其一,此处的脂肪较多,打之不易伤及筋骨,相对于其他部位更加容易痊愈,而且也不用担心会把犯人给打死,
2、古代刑罚为何喜欢打屁股?
因为屁股就是人最柔软,但也最易感到痛觉的部位。一方面脱去裤子,能最大程度羞辱囚犯,使囚犯感到尊严被侵犯,从而引以为戒,以后都不敢再犯,另一方面屁股被打也最疼,而打人者的力道也更好掌控,如明朝时的“轻杖”与“重杖”,仅我所了解的,明朝时候受刑的犯人,通常会提前和行刑的衙役说好,多交些银子,为的只不过是能在被打的时候下手轻一些,谓之“虚杖”。
但如果是一穷二白,又犯了不小的罪行,那就可着劲来吧,不到皮开肉绽,是绝不会罢休的,总而言之,杖刑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持续的时间最长,诸如腰斩或者是刖刑一类,由于太过残忍,都早早被废除,然而唯独杖刑被流传下来,自然有其背后的道理。原因前面也说了,一是杖刑在受刑时必须脱裤,此举是为了增加罪犯的羞辱感,使其终生引以为戒,二来也是因为屁股作为人体脂肪最厚的部位,即使被打,遭受的损伤也最小,且能够迅速恢复,不耽误继续生产工作,
3、请问古代打板子疼吗?
比较有意思的一个话题。古代打板子疼吗?打板子不仅疼,还能把人打死,就说廷杖吧,这种行刑工具由栗木制成,打人是一端会削成槌状,外面包上一层铁皮,铁皮上还带有倒勾。行刑人一棍子打下去,再顺势一勾,尖利的倒勾就会从受刑者身上扯出一大块肉来,而且一打就是几十棍,可以把犯人打得血肉横飞,你说疼不疼吧?以明朝为例,明朝有两次较为壮观的打板子:一次是正德十四年的“谏南游”事件,前后两次共打了168人,其中打死15人;一次是嘉靖十四年的“争大礼”事件,一次性就打了134人,其中打死的有17人,
古时候打板子也是极为讲究的,而且还是门技术活。打板子也可以分为两种:一是伤骨不伤皮;二是伤皮不伤骨,先说说伤骨不伤皮吧。这种轻则残废,重则致命,为什么说打板子是门技术活呢?主要就是需要练,需要日日苦练,练到什么地步呢?比如有个考核方法,在猪肉上面放置一层宣纸,要练习到把肉打烂但宣纸不破,这是打板子的最高境界。
所谓伤骨不伤皮,就是利用透劲,打人的时候不瞄准皮肉,直接瞄着骨头打,如果遇到仇家给钱贿赂行刑人,那么犯人可能一顿板子打下来就直接归西了,即便是年轻力壮,估计也只剩下半条命,而且还要在床上躺个十天半个月的。伤皮不伤骨,其实就是做做样子,这个也很需要技术,在打的时候要用板子的上三分之一打,用板面打在犯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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