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中,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女主认为

我认为,八达岭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当事者母亲下车救人,是基于家人的本能,天性。当我看见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的处理结果以后,感觉心里很不舒服,因为伤着还没有赔偿动物园停业整顿的损失,还没有赔偿把老虎单独关押的精神损失,而且这件事也造成了很多外地来北京野生动物园旅游的人没有如愿以偿,他们的行程因此而被改变,这样的损失谁来负责。

1、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女主认为,其母下车救人是“见义勇为”,你怎么看?

赵女士为什么给自己的母亲申请见义勇为?她是在起诉虎园管理者失职时的追诉行为,因为她认为虎园没有尽到救助职责,眼看她的生命不保,于是没有救助义务的她妈挺身而出,英勇献身,是为见义勇为。此案尚未开庭,但與论却一边倒地作了判决,网友们不仅有理有据地进行了判决,还痛快淋漓地又痛骂了赵女士一回,不论在陆地上还是船上,当所有人都奔向一头时,未必是好事。

见义勇为我也认为评不上,赵女士也未必如众人口中那般无耻无知,因为打官司求赔偿总得有正当理由,那就是虎园管理者救助不力,因为两三部巡逻车就在附近,倘若他们采取了有力有效的措施制止了老虎伤人,她妈就不会下车救人,下车救人也不会送命,她的逻辑就是她妈替虎园出手便是义,她忘了她妈去救她是出于情。我们可以不喜欢赵女士,也可以不赞同她的行为,甚至从她身上反思自己,但我们不可以谩骂,也没必要愤怒,倘若我们自以为素质比她高的话,

2、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中,当事人称其母下车救人是“见义勇为”,怎么理解“义”?

这个问题,比较有争议性,发表了看法,没准会招来骂声一遍,不过没事,百家争鸣的时代,哪怕挨骂,也会有人说的,各人有各人的想法和观点。我认为,八达岭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当事者母亲下车救人,是基于家人的本能,天性,换作旁人被老虎攻击,可能不会这样主动,甘冒生命危险而义无反顾:即顾不了那么多了,救人要紧,救人十万火急。

3、八达岭老虎伤人案中,伤者一方不满判定结果,动物园可以全身而退吗?

当我看见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的处理结果以后,感觉心里很不舒服,因为伤着还没有赔偿动物园停业整顿的损失,还没有赔偿把老虎单独关押的精神损失,而且这件事也造成了很多外地来北京野生动物园旅游的人没有如愿以偿,他们的行程因此而被改变,这样的损失谁来负责?有可能很多人骂我没有同情心,假如是我的家人还会这样说吗等等,那我告诉你,我的家人没有这么不守规矩的,在进园之前就已经签订了协议,那上面的字她不认识吗?进园之后到处都是广播,她听了吗?里面的牌子都写着珍惜生命,禁止下车,她怕了吗?对于下车以后后面提示她的车辆,她理了吗?种种迹象表明,这个女人是一个不守规矩、刁蛮任性、以自我为中心、说一不二、做事不考虑后果同时也不会给男人面子的女人,所以她的结果不值得同情,可怜的是为她奋不顾身的妈妈!如果这次判定动物园也有责任,那以后会出现跳进鳄鱼池的,跑进狼窝的,甚至去摸老虎屁股的,因为在死之前可以敲诈一笔钱留下!个人观点,请勿喷!,

4、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调查结果出炉,称不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你对这个结果是否满意?

对这个结果很满意,因为就园方来说,已经事先进行过警告并签订了安全协议,就这家人来说,母亲的死因是因为女儿现行违反安全规定,而女儿如果不擅自下车也就不会引发伤亡,凡事有因必有果,所以也可以说母亲是间接死在女儿手里。对于有些不认同这个调查结果报告的人我想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可以引伸到生活中的方方面,举两个例子,交通法严禁创红灯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事,有人偏要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难道怪道路设施不完善?生产车间里安全条例严厉规定机加工不得戴手套操作,违者罚款,目的是防止手套卷入设备造成事故,有人偏不信邪,为了双手干净非要戴手套干活,结果出了事,难道怪没事先说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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