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野味有什么害处,你见了身边吃野味的会怎么做

吃蛇肉、吃果子狸、吃猫肉、吃鳄鱼肉、吃穿山甲肉、吃猫头鹰肉之所以会如此,或许有“药补不如食补”的影响,人们希望通过食补达到强健身体的目的;又或者是猎奇尝鲜之本性,在封建王朝宫廷举办的节庆活动中,罕见的“野味”则被当作一种“恩宠”的标志然而,他们却忽略了“野味”的负面效应。

1、通过这次疫情,你还会吃野味吗?你见了身边吃野味的会怎么做?

回答了,通过这次疫情,你还吃野味吗?这次大疫,留下大教训!痛定思痛,万物皆有灵性。这不是迷信,这是自然法则,也是自然规律,违反了自然规律,必将遭到惨痛的惩罚,首先说吃饭问题,民以食为天,但吃有吃的规则。也许有人不以为然,说:嘴巴是自己的,钱是自己的,想吃什么就吃,与别人何干?其实,这是个误区,吃饭夲身是天理,天经地义,大而化之,是饮食文化,而回到实质上去说,叫甜饱肚子,也叫糊口,

吃饭,怎么吃?看似平常,却是大学问,大文化。古人云:君子食不求饱,居不求安,还记得中学英语教材中有篇文章,其中有句话,让人发省:我们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活着决不是为了吃饭。这句格言让那些以吃为已任,以吃遍天下万物美食的人,要好好想一下啦!追求饮食文化,提高生活品位,吃山珍海味,延年益寿,这是每个人的目标和权利,

吃出健康,吃出美丽,吃出乐趣,这都无可厚非,可人如果吃出花样,吃出贪婪,吃出泛滥,那就是堕落,那就是腐败,那就是低俗!凡事皆有度。什么是度?度,就是法则,谁也无权干预你吃的权利,但凭自己修养!也许有人会说,这是为了追求健康,追求养生!是的,这个追求是高尚的,可以提倡,但是,前提是要弄明白养生的科普与意义,正确的养生是人必要的,若是超过养生的概念范畴,那就是犯贱,或者说是犯罪!要明白一个问题,且莫为了追求养生为名,堕入贪婪的泥沼!任性去吃,任性贪欲泛滥,只会招致罪孽!举例说明,清代权贪叶赫那拉氏是位臭名昭著的女后,被历史推上权利颠峰之上的慈禧太后,她把养生即吃文化演绎到了极致:满汉全席,由她发明并发展成为极品,什么山珍海味,猴头燕窝,每餐能吃到二百多道菜餚,穷奢极欲,欲壑难填!其结果呢,她长生了吗?没有!结果是挥霍无度,践踏浪费着民脂民膏,国力财力,最大结局是把满清王朝挥霍完蛋,走向死亡,令人扼腕痛恨,令人发指唾弃。

追求饮食文化,夲无过错,要吃之有度,吃之有节,否则过犹不及,贻笑大方,也会遗臭万年!经典名著的故事,至今让回味无穷,经久不衰!唐朝高僧玄奘夲是肉体凡胎,只不过受命西天取经,取经途中历经千山万水,九九八十一难,九九八十一座山,山山有妖魔,洞洞有鬼怪,不知谁传闻,吃了唐僧肉便会长生不老!于是乎就有了妖魔鬼怪抢吃唐僧肉的个个鲜活淋漓,让人捧腹至今的万年笑话!好了,不再赘言,庚子之疫也将载入万年史册,我提醒诸位的是,野生动物不是唐僧肉,千万千万不要重蹈西游记中那些妖魔鬼怪的覆辙,落得个贻笑万年,让后代子孙爆料天下,遗臭万年的下场。

大疫大痛,痛定思痛,野生动物与人类夲无恩怨,共同生活在同一文明——地球这个大家庭,素来井水不犯河水,共生共存,和谐相融,其乐融融,岂不快哉!同时,也敬告诸君修养心性,戒欲戒贪!科普养生,追求简单,五谷杂粮,粗茶淡饭皆是环保珍品,且莫任性纵欲,去招惹野生动物。切记,野生动物与人类同行自然界,人类可以与之交朋友,也许,它们能成为人类的益友,给人类更多的帮助!我们切莫再犯《西游记》中妖怪的错误,野生动物不是唐僧肉,也不能长生不老,否则悔之晚矣!更不学慈禧太后,害人害已,遗臭万年!古人又云:贪吃贪睡,斯是杇木,不可雕也,

2、吃“野味”有什么害处?

中国地大物博,动物资源十分丰富。“菇毛饮血”的时代,人本就是靠猎取野生动物为食的,当时吃的自然都是野味,而记载“野味”的史书文献众多,早在春秋时代,《楚辞·天问》就记载楚人食用蜗牛。尽管今天随着法国大餐的流行蜗牛已经显得不是一种另类的食材,但在两汉时期,这种食俗仍旧被目为异常,所谓“楚越多异食,蛮荒之民,有以山虫为食者,尤喜食蜗”,

唐宪宗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韩愈因谏迎佛骨被贬潮州,结果他很快病了,被当地饮食的风俗吓病了。当地吃野味超凡他的想象,后来他在《初南食贻元十八协律》就例举了鲎、蚝、蛤等几十种令他“莫不可叹惊”的食材,而宋代的才子周去非《岭外代答》说:“深广及溪峒人,不问鸟兽蛇虫,无不食之”。晚唐五代人刘恂所撰的《岭表录异》同样记录了当时岭南地区的一大堆野味食材:鸟类有越王鸟、猫头鹰、鹧鸪;虫类有蛇、蜈蚣、蚂蚁至于“逐水草而居”的北方游牧民族,餐桌上更是从不缺乏野味,

他们发现黄羊(蒙古羚)肉味可口,远胜畜牧之羊之后,开始大规模猎食。元明清三朝代定都于北京,从北疆索贡黄羊形成了惯例,几百年来,珍美的黄羊肉始终在皇家御膳中占有一席之尊,就是驻京的大臣和士兵们也经常能够分一杯羹。明人余继登在《典故纪闻》记载,每年“冬至后,殿前将军甲士赐黄羊、野难、野猪、鹿脯”,那位大吃货袁枚到达北京后,就为吃到“味绝伦”的黄羊肉而大为满意,感觉是沾了皇帝的光。

更奇葩的是,野味不但可以当主菜,还可以做调味品,宋代的洪皓在《松漠纪闻》里就说,北方缺乏生姜,每两价格高达一千二百。因此非常珍视,只有贵宾作客时才切数丝放在碟中,以为珍品,作为替代做法,契丹人只能拿出兔子的肝生切,用鹿舌酱拌着吃。这两种野味的口味固重,滋味如何倒也不难想见而到了最近的明清两个朝代,“野味”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

其中有一道著名的菜——“水陆八珍”,其中说法中就有鹿筋、熊掌、鹿尾、象鼻、驼峰、豹胎、狮乳、猕猴头等野味的身影。民国年间北洋军阀的末代元首,“东北王”张作霖对“野味”的嗜好也很特别——他喜欢吃老虎肉,据说,当时的东北名厨赵连壁精烹的“虎肉烧鲜笋”、“虎肉丸子烧雪里蕻”、“姜丝虎肉炒鲜笋”、“虎肉炖萝卜块”等,都为张作霖所热衷。

即使到了今天,不少酒楼、饭店,依旧兼营烹炖昂贵的野味菜谱,吃蛇肉、吃果子狸、吃猫肉、吃鳄鱼肉、吃穿山甲肉、吃猫头鹰肉之所以会如此,或许有“药补不如食补”的影响,人们希望通过食补达到强健身体的目的;又或者是猎奇尝鲜之本性,在封建王朝宫廷举办的节庆活动中,罕见的“野味”则被当作一种“恩宠”的标志然而,他们却忽略了“野味”的负面效应。

药圣李时珍早在四百多年前就发现了这样的警告:不要乱吃野味,理由是吃野生动物肉类容易染上疾病。为此,他详细记载于《本草纲目》之中,关于鸟类,李时珍说“诸鸟有毒”,“凡鸟自死目不闭,自死足不伸,白鸟玄首,玄鸟白首,三足、四距、六指、四翼,异形异色,皆不可食,食之杀人”。他特别强调这两种鸟类一定要“禁食”,一是孔雀,理由是:“肉性味咸、凉,有小毒,人食其肉者,食后服药必无效”;二是乌鸦,理由是:“肉涩臭不可食,食其肉及卵,令人昏忘”;啄木鸟,“因食百虫,肉有毒,不可食”,

关于水禽类,李时珍说“诸禽有小毒”,他特别强调这四种水禽类一定要“禁食”。一是鸳鸯,理由是:“肉性味咸,平,有小毒,食后头痛、头晕,可成为终身疾病”;二是蜗牛,理由是:“性味咸、寒,有小毒,肉不可食,食之卷缩抽筋”;三是山蛤蟆,理由是:“性味辛、寒,有毒,食之自然生火,出现狂热”;四是天螺,理由是:“性味咸、寒,有毒,不可食”;关于兽类,

李时珍说“诸兽不可乱食”,他特别强调这四种水兽类一定要“禁食”。一是山猪,理由是:“肉性味甘,大寒,有毒不可食,否则伤头伤身”;二是野马,理由是:“肉性味辛、苦、冷,有毒,煮食难消,多食生疮患痢”;三是豺,理由是:“肉性味酸、热,有毒,食之,损人精神,消人脂肉,令人瘦”;四是助鼠(黄鼠狼),理由是:“肉性味甘、臭、温,有小毒,心、肝有臭味”,

3、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吃“野味”?

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吃“野味”我觉得食“野味”之行为,就是远古时期,人类没有产生文明时的野人行径,野蛮行为。野味,顾名思意,指获取得来的做食物的野生动植物,非人饲养的,包含兽类、鸟类、野生蔬菜。人类没有文明之前,他们了充饥挡饱,生吃动物的肉,野草、树叶作为食物来食用,火的产生,促进了人类饮食文化的进步,人类把野生动植物通过烤、蒸、煮等方式加工成熟食进行食用,减少了病毒细菌的传播,人类的健康程度也随之提高。

野味,尤其是野生动物,在捕获的过程中必定有一定难度,甚至是危险,特别是凶猛动物,在捕猎时,存在很大的危险,但聪明的人类发现,有些动物是可以通过人工饲养的,饲养进化的动物食用起来,不但营养价值不低,还对人类健康有很大帮助,并且比狩猎得来的还容易的多,像鸡、鸭、鹅、猪、牛、羊等家畜家禽都是从野生动物进化而来的。

随着人类的发展,文明程度的提高,中国饮食文化变得越来越丰富,在做工做法上,由生食到蒸、煎、煮、炸、烹等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在食用种类上,由野生的到天上飞的、海里游的、陆上跑的、地上长的等品种越来越多。只要是能吃的,中国人都想方设法吃到嘴里,至于现在的人为什么对野味情有独钟,我认为主要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是逞能。

一些不法人员或叫作自以为是的人,为了表现自己与众不同,故意为之,以显示自己很有“本事”;二是搞特殊化,这类人大多是有身份、有地位、有权力的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三是跟风。大多数人都是守法公民,但当听到或看到有人食野味,自己也想尝尝“鲜”,综上所述,我认为,食野味就是野人行径,野蛮行为,甚至是违法行为,对自己健康不负责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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